4月2日,福人集团召开3月法律风险分析月度报告会。
会议听取了福人集团各权属企业3月法律风险分析报告,并对《债权类主营业务合同台账》填报事宜进行说明,供应链部负责人及各权属企业相关人员对填报事宜提出了建议。
会议要求:一是经营赊销贸易的生产型企业以及福人林木收储要重视每月填报《债权类主营业务合同台账》这项新工作。二是对于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合同各企业应及时如实进行报告,不能隐瞒或延期汇报。
(信息来源:福人集团)